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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一运动官网女子花158万买手表2个月还没发货!店家:手机被盗用了
必一运动官网青岛,女子花158万买了一只手表,结果2个月了卖家还没发货!于是她找到老板询问怎么回事?老板却告诉她,手机被店员盗用了!这是店员做的私单,跟店里没有任何关系!女子惊呆了,自己全款交的158万难道要打水漂了吗?
汪女士是一位爱表懂表人士!今年8月,她通过朋友介绍加了一个手表奢侈品店的负责人好友,几个月后,看到对方发了一条朋友圈,是百达翡丽5740手表的信息!
汪女士知道这表一价难求,也知道这表市场价在160万左右!于是经过讨价还价后,双方以1575000元的价格成交!
后来,汪女士按照对方给的私人账户,分4次把钱转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上!对方表示在11月12号之前会把表给汪女士!
可是到了11月12号,汪女士一直没有收到货。可对方一直找各种借口让汪女士再等,于是汪女士又耐着性子等了几天!
等到了11月30号,她实在等不了,觉得自己可能是被骗了,就跟对方协商,如果没有表的话,退款就行!可是对方不给表,也不给退钱,让汪女士觉得自己被诈骗了!
于是汪女士就找到对方店里,可谁知道店家告诉她一个惊人的消息!说与她交易的人并不是店长马先生,而是奢侈品店的店员,整个交易过程奢侈品店方面并不知情!
而这个时候,和汪女士联系的人也承认是自己私单行为,并且承诺三天内可以退还汪女士全部的款项。然而这个承诺并没有兑现,对方退给汪女士275000元,就不退了!
而且汪女士还了解到必一运动官网,有一个外地的大哥,和她的遭遇完全一样,而且他的金额更多,将近280万,也是把钱打到相同的私人账户!
后来,拿不到钱的汪女士就找到调解员,他们一起来到店里找到该店的法人马先生!
后来,店里另一位店员给出解释,说是他们店员做了2个私单,把钱打给上家之后,上家却没有给他发货。现在公司正全力以赴帮他追这个钱,尽可能就是把这个损失降到最低!
对于这个解释汪女士还是有点不能接受,她表示自己从头到尾相信的是这家奢侈店,和她联系得也是马店长的号,现在把责任推卸到号被员工盗用,她不能接受!于是汪女士选择了报案!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71条规定,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,仍然实施代理行为,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,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。
第172条规定,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,仍然实施代理行为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代理行为有效!
首先,汪女士和对方聊了几个月,该账号的认证资料都是马先生必一运动官网,汪女士有理由和她聊天的人就是马店长!
然后,该店在几个月的时间都没发现员工做私单的行为,本身就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!
其次,该店员工一直宣传自己代表的是奢侈店,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认定汪女士和该店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!
也就说,作为顾客,汪女士不能分辨这到底是员工私单行为还是公司行为,但员工用店长的工作认证号和她聊天,就应该视为双方的买卖关系成立,店里要承担起管理不善的责任!
现在,汪女士按照卖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完了全部的货款。如果该店不能交货,就构成了合同违约!
在这种情况下,汪女士可以起诉到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,并且要求卖方返还所有的货款,并赔偿买方的利息损失!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规定,因欺诈胁迫而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,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!
简单来说,不管是该店接的单,还是员工接的私单,汪女士都可以要求该店先承担退款的责任!
也有网友说,这是明显的欺骗行为,没有老板的许可,员工怎会有店长的号?老板不知情,员工私自操作之说,难以服众!员工是店家任用的人,他的行为店家有不可推托的责任!
还有网友说,员工平时也用老板的号联系客户?一聊一两个月可能吗?就是老板找员工背锅!